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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通知

2021-07-25

意见征集

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通知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》,广东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《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起草说明(详见附件1、2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:

一、征集时间:

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,共7日。

二、意见反馈方式:

1.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(税政处)或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(财产和行为税处);

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:czt_szc1@gd.gov.cn

3.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-公众互动-意见征集栏目或省税务局门户网站-互动交流-意见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建议。

联系电话:020-83170305/020-37990541;传真号码:020-83170932。

附件: 1.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
2.《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》起草说明

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

2021年7月25日

结果反馈

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期间,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,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:

意见建议提交时间采纳情况
语言较为专业,难以理解,希望后续能做些解读。采纳。理由:本次意见采纳流程已经结束。下次将通过解读形式向公众告知相关意见征集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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